2012年11月,刘先生在58同城网上看到有人以1.8万元的低价出售一辆本田二手车,刘先生立即联系卖主邱某。邱某向刘先生解释,这辆车是从二手车商家处买入的,已自用数年,如今想另购新车所以低价出售。电话中,邱某一再保证车辆非盗、非抢、无查封也无抵押,刘先生当即与邱某碰面签订购车协议,将1.8万元购车款全额交付,并当场把车开走。
3天后,刘先生到车管所咨询车辆过户事宜时,竟被告知该车在2001年就被法院查封,根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经电话联系,邱某同意退还购车款,但要求宽限半月,刘先生表示同意。但此后,刘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邱某。在找寻了半年多无果后,刘先生只能将邱某告上法庭。经杨浦区法院合法传唤,邱某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邱某向刘先生返还购车款1.8万元,同时刘先生需将车辆返还邱某。面对销声匿迹的卖家,如何让胜诉判决兑现又是摆在刘先生面前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