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位置:协会公告>正文
本市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10-05-11 15:28:39.0  来源:管理协会

继续配合政府 认真做好第二阶段老旧汽车更新补贴申请受理工作
——本市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为更好地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延长《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实施期限:一是本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期限延长到2010年12月31日结束,同时受理期限延长到2011年1月31日结束。二是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其他具体政策及操作办法仍按《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09]17号)执行。
5月10日,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召集二手车交易管理协会、5家二手车市场和汽车报废回收中心受理点负责人,就落实市政府关于政策延长要求,进一步做好第二阶段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市商务委市场处处长刘敏主持。
会上,市商务委市场处副处长徐秀立,对去年6月1日至今年4月底以来本市实施国家和地方报废汽车、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的情况作了简要回顾和总结:本市共受理国家和地方政策补贴车辆14201辆,各类补贴资金8700余万元,其中国家政策补贴车辆2708辆,补贴资金4100余万元,平均每辆15300元;本市政策补贴车辆11493辆(报废更新2434辆,转出更新9059辆),补贴资金4600余万元,平均每辆5068元。
徐副处长还归纳总结了所做的主要工作做法和取得的初步成效: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实施细则,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政府部门联合办公,简化申请补贴流程;协会大力支持,各受理点积极配合做好补贴申请受理等相关工作;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本市汽车消费,转变了人们消费观念,推动了汽车行业发展。
会上,市环保、市公安车管所、市财政、市发改委等部门,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在简要回顾分析第一阶段实施情况的同时,表示要继续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政策延长期的各项工作。协会理事长乌家蕙也在会上发言,肯定了工作中形成的良好机制,以及二手车行业标准化网络系统在专项服务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呼吁政府部门共同推进网络系统的进一步升级完善,以更好地配合政府、服务社会,并促进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各交易市场和汽车报废回收中心负责人,分别结合受理工作实际,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有关具体问题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继续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最后,市商务委市场处处长刘敏受张新生副主任委托,转达了张副主任对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的简要评估,对政策延长背景的介绍,以及对下阶段工作的总体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二要促使工作保持较好的延续性,三要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张副主任还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协会,以及6个受理点,要通过不断总结,随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