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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行业规范和发展工作回顾
(发布时间:2008-01-11 08:57:20.0  来源:管理协会

维护规范运行格局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07年行业规范和发展工作回顾
 
《上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正式颁布,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交易、活跃流通”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布局结构,优化交易环境,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构筑与上海地位相适应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体系。同时明确了布局合理、有序发展、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还对设置规范和组织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举措。
3月23日,市经委、工商、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会同协会,召开二手车管理工作会议,就二手车行业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作了全面分析,对统一运用二手车交易服务管理网络系统实施标准化运行,以及推动各市场共同规范发展等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决定成立调研小组,在深入各市场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
4月中旬,市经委市场处会同工商市场处、车管所和协会组成联合调研组,就进一步加强交易服务网络平台管理、实现行业共同发展、规范二手车评估、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等专题,深入本市各市场调研,采用当面访谈与书面问卷相结合的方法,广泛、深入听取各市场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归纳整理,并经讨论修改,以调研报告形式上报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审批。
6月下旬,协会组织各交易市场,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修订二手车交易细则,确立了完善网络系统、实现标准化运行的总体要求;增加了交易市场实行信誉保证金制度;明确了市场以定额方式收取交易服务费,以及对私车实行自愿评估等内容。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办法。
9月上旬,在认真分析、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协会向政府相关部门上报的关于对本市二手车交易的有关规定及做法进行调整的方案得到批准,调整了对本市二手车交易的有关规定;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原则,对私车交易实行自愿评估;公车按照规定进行评估。同时,各市场交易服务费实行定额方式,并设立最高限价(汽车不得超过230元/辆)。
9月20日、21日,市经委市场处牵头组织召开本市二手车管理工作会议,相关政府部门、协会及各市场负责人参加。会议通报了发展规划,介绍了交易细则修改情况,部署了有关调整举措,各市场还共同签署了自律公约。总经理们赞同协会的调整安排,拥护市场自律公约,并表示要自觉履行各项条款,反对和抵制不正当竞争,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0月底,市公安交警总队与二手车管理协会形成会议决议,明确由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在交警总队及所属车管所的指导和监管下,负责行业内二手车查验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包括落实对各交易市场查验站资格、二手车查验员资格,以及二手车交易查验工作规程执行等管理,并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11月,协会在市工商局和市执业经纪人协会支持下,组织开展全市二手车执业经纪人新一轮培训,分别进行二手车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二手车交易实务知识培训、考试。本次培训采取培训和考试相分离的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共870余名,其中通过培训后考试的人员为440余名,对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2月,根据授权由协会牵头组织行业有关人员,按照公安车管部门对查验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起草了包括二手车查验工作行业规范、市场查验站资格管理办法、二手车查验员资格管理办法、二手车查验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经车管所有关领导和专家多次探讨和反复修改,已正式得到批准,将在落实网络系统调整、组织查验人员培训后,全面加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