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车管所出台车辆查验相关简化便民措施
7月27日,公安车管所召集本市各二手车(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分管领导和查验站负责人,就进一步扩大便民利民举措,更好地体现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服务精神,根据公安部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调整车辆发动机相关登记业务和核对确认业务的相关流程和操作要求作了全面部署。此次调整,主要简化了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对车辆发动机钢号拓印的要求,即在办理制证、过户等手续时不再收取发动机钢号拓印。同时,对有关确认方法等作了进一步明确。
根据车管所要求,各市场在会后及时组织查验人员学习有关流程和操作要求,并召集驻场企业负责人进行全面传达和部署,强调严格把关,规范操作。此项调整工作自7月30日起已在各市场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