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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实施初期情况收集 及时协调税务部门解决  促使交易环节审核车船使用税纳税凭证工作平稳开展
(发布时间:2007-01-09 16:14:09.0  来源:行业协会

 
贯彻商务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按照市地税局、市经委关于在二手车交易环节做好车船使用税纳税凭证的要求,本市各交易市场在协会统一部署下,于12月11日起全面运用网络化“交易登记系统”做好在二手车交易环节审核车船使用税纳税凭证工作。考虑税务部门原有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而涉及税务部门又面广量大的实际,为确保专项工作的平稳开展,协会注重实施初期情况收集,并及时与市地税局主管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以尽快帮助解决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通过一段时间的及时协调,逐步解决了初始阶段部分区县税务部门存在的部署落实不到位、相关口径不统一、操作执行不规范、客户办理往返跑等有关问题。随着税务部门工作的不断深入,目前车船税审核工作已基本趋于平稳。